关于2012年一二季度全省土地估价机构 报告抽查评审结果的通报
关于2012年一二季度全省土地估价机构
报告抽查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
为做好对全省土地估价机构的监管工作,提高各机构的土地估价报告质量,根据《浙江省土地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浙估协于2012年7-8月对全省土地估价机构一二季度报告进行抽查评审。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业绩上报和抽查情况
本次业绩上报工作各机构按要求以电子邮件或U盘方式报送至浙估协,至规定上报截至日,大多数机构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应业绩上报,应上报业绩机构119家,按时完成业绩上报的有102家,按时上报率为91.5%,但有17家机构未能按时上报业绩清单(详见附表一)。
一、二季度的报告抽查,共抽查了61家机构61份报告,被抽查的机构要求在接到协会电话的两小时内以邮政快递的方式按要求将提交客户的正式报告的完整留档复印件以及技术报告复印件寄达浙估协。经统计,各机构都准时地上寄了报告,但有三家机构提交的报告与抽查指定的报告不相符。
二、报告评审情况
这次评审工作采用在报告评审专家库中抽取20位专家集中会审的方式进行,在专家初审结果的基础上,由协会相关委员会集中复核完成。
从评审情况看,一是分值差异较大。其中90分以上5家,80-89分的12家,70-79分的17家,60-69分的18家,60分以下的9家(详见附表二)。二是估价报告的质量有所提高,本次60分以上的报告52个,合格率85.25%,与去年相比有所提高,特别是70分以上的有明显增加,说明各机构对报告质量的重视度在不断的加强。
三、报告的质量水平有待加强
这次评审报告中出现较多的问题是价格定义、估价依据、特殊说明方面的描述不够全面,与估价目的的对接性不强;部分报告中地价影响因素的描述说明简单、不合理、针对性不强;测算过程中的评价不一致甚至前后矛盾;在区域因素描述中对区域的界定不全面不合理;部分报告在具体测算过程中的取值分析不够透彻、参数依据不足;有些报告的比较样本和部分参数取值明显不合理,又没有充分理由,有做假的嫌疑。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